申請及領取簽證


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於2016年 12 月 9 日開設「日本簽證申請中心」,該中心由 VFS 公司經營,負責接收申請文件及提供領取簽證的服務。
留學簽證的學生需到該簽證中心辦理有關簽證。

地  址:香港北角電氣道 148 號 16 樓 03 室
營業時間:上午 8 時 30 分~下午 3 時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括公眾假期)
     *為了避免漫長的等待時間,我們建議您提前預約。
領取結果:上午 8 時 30 分~下午 4 時 45 分 (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括公眾假期)
電  話:(852) 3167-7033
電  郵:info.jphk@vfshelpline.com
申請方法:網上預約制 (http://www.vfsglobal.com/japan/Hongkong)

visa

備 註:

  1. 申請人亦可選擇不經預約而直接前往簽證申請中心作申請,但簽證中心會優先處理有預約者。
  2. 透過簽證申請中心進行申請,須繳付手續費。有關詳情,請到上述網頁內查看。
  3. 所有的簽證申請均需支付HK$290簽證服務費。
  4. 大家可下載赴日簽證申請表並預先填寫,節省時間。


注意事項

  1. 只限居住於香港或澳門的人士才可在本館提交簽證(VISA)申請。
    (注 1) 不接受短期逗留的人士(旅客)之申請。申請時,須出示香港或澳門之合法居留人士的居留許可 及香港或澳門身份證。
    (注 2) 原則上,申請人必須親身來館辦理。如由申請人之同住家屬(不包括未成年人士)代為辦理申請的情況下,必須出示結婚證明書或出生證明書等,以證明親屬關係。不過,即使在代理申請的情況下,申請人本人仍需在申請表上親筆簽署(未就學之幼童則可由監護人代為簽署)。
  2. 所須文件請參閱「『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持有人的簽證(VISA)申請 – 基本提交文件一覽表」。
    (注 1) 提交的文件,須為發出日起計 3 個月內之正本。
    (注 2) 如申請文件不齊備(包括複印本或沒有指定蓋章或簽署之文件),該申請將可能不被受理。
    (注 3) 如有需要,可能會被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文件。
    (注 4) 在審查期間內,原則上,護照需保留在本館。
    (注 5) 申請時提交之文件,除護照外,將不獲發還。
  3. 如申請內容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審查期間約為 1 星期(不包括星期六、日及休館日)。此外,即使提交所有所須文件,並不代表必定會獲發簽證(VISA)。
    (注 1) 如文件不齊備或被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文件的情況下,又或需經由本館向外務省(東京)查詢後審查的情況下,直至發出審查結果為止的所需時間將會更長。
    (注 2) 除特別指定由本人領取的情況以外,可由申請人以外的人士代為領取。請帶同受理申請時所發出 之簽證申請受理票(Visa Application Receipt)、代理領取人之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及簽證(VISA) 費用。
    (注 3) 請以港幣(現金)支付簽證(VISA)費用。由於簽證(VISA)費用會因應護照、簽證(VISA) 的種類而有不同,請於申請時確認。
    (注 4) 有關拒絕發出簽證(VISA)理由之查詢,恕不回答。
  4. 請準備及確認以下文件。
    (注 1) 護照尾頁要簽名,而這個簽名要跟申請書上的簽名一致。並影印此頁及有相片頁。
    (注 2) 影印COE的正面及背面,職員指COE背頁有附加資料,所以都要提供影印本。
    (注 3) 影印”入学許可書”一頁。

其他付費服務

香港日本簽證中心亦供其他便利申請的付費服務 :

* 影印服務—每頁(黑白A4)- 每頁港幣3元
* 打印服務 – 每頁(黑白A4)– 每頁港幣5元
* 證件快照(含四張彩色相片) – 每人港幣70元
* 簡訊費用(護照查件服務) – 每人港幣25元
* 協助填寫申請表服務 – 每人 港幣100元
* 護照寄回快遞服務香港境內 – 每件申請港幣73元*
* 護照寄回快遞服務澳門境內 – 每件申請港幣290元

*從2022年9月12日起,日本簽證申請中心暫時實施強制快遞服務,直至另行通告。中心會將您的護照直接寄回您選定的香港或澳門地址。快遞服務費用分別為每人港幣73元 (香港地址) 及每人港幣290元 (澳門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