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


工作假期計劃是讓青少年在最長一年時間內認識日本文化和日常生活方式,當中除了進行度假,亦可以為補旅費不足而在日本合法打工的計劃。
從2016年10月起,原本每年向發出250個的日本工作假期簽證,大幅提升簽證名額至每年1500個。

申請日本工作假期簽證的條件:

  1. 申請簽證時,是居住香港的常住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
  2. 年齡為18-30歲。
  3. 持有效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
  4. 入境日本後,最長只可逗留一年並以度假為主要逗留目的。
  5. 足夠維持在日本逗留初期的生活費用並持有返港回程機票或足夠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
  6. 過去未曾取得日本的工作假期簽證。
  7. 無被扶養者同行。
  8. 身體健康、無不良及犯罪紀錄之人士。
  9. 必須已購買足夠保險。

申請時間:

一年2期,
第1期於4月,第2期於10月。
※詳細日子請留意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公布。


申請簽證所需文件:

  1. 赴日簽證申請表
    • 彩色證件相1張
  2. 護照(副本):
    • 第一頁簽名處
    • 中間有到過日本的紀錄的頁數
  3. 理由書
    • 日文或英文填寫
    • 單面A4大小紙張書寫
  4. 履歷書
    • 日文或英文填寫
  5.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
  6. 在學證明書/最終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7. 證明足夠維持在日本逗留初期的生活費用並持足夠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的資料(副本)
    • 相當於港幣$22,000或以上的證明
    • 能出示回程機票,則出示港幣$16,000或以上的證明
    • 申請人或扶養者的存款證明書正本或存款戶口的副本,非申請人本人之文件需一併提交家屬關係證明文件副本
  8. 其他自我推薦資料(副本)(如有)
    • 如「日本語能力試驗證書」、「日本語學校修了証書」等

申請手續:

  1. 準備好以上所有文件後,於接受申請期間申請人親身帶備所有文件到日本簽證申請中心提交申請。
  2. 等待簽證結果公布,結果屆時將會於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的官網公布及張貼於日本簽證申請中心。
  3. 成功獲發簽證者,需於官方公布取證期間到日本簽證申請中心辦理手續,並於取證後3個月內到達日本。

審査方式:

  1. 對所有的申請者都會進行嚴格的審查。
  2. 如有需要會要求申請人前來面試。當沒有合理的理由未能前來面試的人士將視為放棄申請。
  3. 當申請人數多於申請名額時,會選出最符合計劃宗旨及發出簽證條件準則的合格者。
  4. 簽證審查的基準不會對外公佈。
  5. 同一時間重複申請的人士會視為申請無效。

有關赴日工作假期簽證之常見問題​可瀏覽以下網頁
http://www.hk.emb-japan.go.jp/chi/working_holiday_Q&A.html

※有關日本工作假期簽證事宜詳情請瀏覽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頁。